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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持续推进贯彻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标准,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近日,三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查看经营者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含进口产品)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书明示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存在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向经营者宣讲《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标准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质量有保障。
检查中,要求经营者自查自纠,并作出安全承诺,不得销售改装车、拼装车等违规电动自行车,一但发现销售违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将按照《产品质量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截止目前,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146家次。下一步,三河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把电动自行车监管纳入日常巡查重点内容,加大对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推动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确保消费者买到安全、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来源:三河市场监管